<正>2023年5月22日和2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2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明确江苏省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并进一步完善该省工业分时电价政策。新的政策从用户电价分类、用户电价构成、工商业电价执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优化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