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农地信托出现背景及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农地信托的法律关系。认为信托财产应当界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信托应属自益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均应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而受托人应当是专业的信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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