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基本情况及特点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于2009年在闵行区、徐汇区开始试点工作,于2010年在全市推广,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和经济的"双困"标准,按照"共有产权"机制运作。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价格以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兼顾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相邻区域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政府和购房人实行"按份共有",按照各自投入确定产权份额比例;购房人5年内不得转让房屋,满5年后可按规定购买完全产权后上市转让。同时,政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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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