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了专利申请过程中他人未经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虽然《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对提出新颖性宽限期请求的时机和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并未对"得知"和"他人未经同意的泄露"等概念做出详细的说明或解读,而两者正是新颖性宽限期审查的重点和难点,直接决定能够接受申请人的新颖性宽限期请求、影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本文尝试通过具体案例的审查思路和审查过程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为新颖性宽限期的审查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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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