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主持传播活动的主体,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审美功能在当今大众传播活动中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主持人应当努力提升自身的美学品质,不断追求有声语言的音乐美、传播主体的形象美、主持风格的个性美、传受关系的和谐美与精神关怀的人文美,赋予主持传播活动以美的内涵,在生成受众审美愉悦的同时提升其审美修养和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