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卫发[2020]78号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见附件1),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见附件2),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