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雇程序作为解雇保护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个别劳动法的未来走向。在过错解雇制度中,虽存在可归责于劳动者的情形,但并非意味着雇主无需履行程序性义务。相较于过错解雇的实体性限制而言,我国劳动法对过错解雇的程序性限制规定较少且模糊。这不仅导致过错解雇程序在适用层面的错位与分歧,也不利于解雇保护制度的体系化发展。在借鉴产业发达国家制度经验的基础之上,未来我国过错解雇限制程序的完善,应赋予劳动者陈述申辩的权利、强化工会的维权职能、明确用人单位违反程序性要件的法律责任,并平衡过错解雇实体和程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