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根据近期办理的一起利用互联网组织卖淫的案件:主犯吴某雇佣客服人员、现场接待人员、司机等人员,先后在多处租赁房屋,通过招募、纠集方式组织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该案实施的时间跨度长、场所多变、涉案成员众多,在侦办其他涉案人员时吴某尚在逃,故未着重对吴某涉案的证据予以调取、固定,吴某到案后一直处于零口供状态,对案件的认定提出了不小的难题,本文将以此案的办理为线索,归纳新型网络组织卖淫案件的特点、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总结认定组织卖淫行为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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