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劳动合同的解除,系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面通知结束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相较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是在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成就之前并且合同双方都具备相应法律资格时合同的结束。同时,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在具备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而双方当事人并未作出意思表示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不同于合同终止事由出现时合同终止的当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