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发[2021]23号 2021年9月27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反对拐卖人口工作(以下简称反拐工作),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促进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康复和回归家庭、社会,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