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政发[2018]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更好地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广西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明确了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规定。现就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参保缴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