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我国商标法在第四次修改时,为了显著提高侵权者的违法成本,改善我国营商环境,在第六十三条新增了销毁侵权商品的规定。该规定在我国"坚定不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背景下很有必要。但是,由于销毁侵权商品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社会财富的减少,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民法总则》中的"绿色原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在适用该规定时应当尽可能审慎。同时,在当前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一大批中小企业可能会面临经营危机,在适用该规定时应更加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