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主体的信用权益是一项独立于名誉权的人格权益,以维持适当的信用评价为核心权能。侵害民事主体信用权益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频频发生。为此,可通过类型化识别的方法,将民事主体信用权益的侵害分为信息处理型侵害和非信息处理型侵害两种形态,厘清二者在侵权主体、过错认定和责任承担方面的差别。面对这两种侵害行为,应通过删除更正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为民事主体提供充分的侵害救济手段。其中,删除更正权的对象是信用信息处理者,其须对民事主体的请求作必要审核并及时处理;损害赔偿请求权指向造成损害的主体,在非信息处理型侵害中还包括有过错的信贷机构,损害赔偿的范围则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