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时机对不良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 收集2012年至2021年全国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中湖北地区报告的已分娩的梅毒感染孕产妇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根据孕产妇启动驱梅治疗时机分为早期治疗组、晚期治疗组和孕期未治疗组,采用χ2检验比较三组间孕产妇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治疗时机对不良妊娠结局的影响。结果 共纳入4 859例梅毒感染孕产妇,早期治疗率46.41%(2 255例),晚期治疗率26.20%(1 273例),孕期未治疗率27.39%(1 331例)。早期治疗组、晚期治疗组和孕期未治疗组的总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依次为16.98%、21.76%和28.47%,死胎/死产的发生率分别为0.62%、1.02%和1.95%,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分别为0.27%、0.86%和2.40%,先天梅毒的发生率分别为0.89%、3.06%和6.54%,三组各项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均<0.05)。与早期治疗组相比,晚期治疗组发生总不良妊娠结局(a OR=1.39,95%CI:1.16~1.67)、新生儿死亡(a OR=3.23,95%CI:1.16~9.01)和先天梅毒(a OR=3.57,95%CI:2.07~6.16)的风险增加;孕期未治疗组发生总不良妊娠结局(a OR=1.96,95%CI:1.64~2.35)、死胎/死产(a OR=2.55,95%CI:1.29~5.15)、新生儿死亡(a OR=7.30,95%CI:2.79~19.13)和先天梅毒(a OR=6.24,95%CI:3.78~10.28)的风险增加。结论 湖北省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治疗时机普遍偏晚,梅毒感染孕产妇孕期未治疗或孕晚期才启动驱梅治疗将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建议进一步优化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管理流程,继续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和孕早期治疗率。
-
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