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为一种"公益本位"的法,既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法理性张扬的结果,同时也在其理性张扬中不断地发展而选择出路。就经济法的出路而言,在三十年风雨兼程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经济法已经选择了市场化发展道路、区域化发展道路、民族化发展道路和国际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