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基本权利从价值理念落实为法律规范,进而走进人民的生活得以充分实现,离不开立法的具体化。在法理上,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立法的必要性源于宪法基本权利“有待立法形成”的特性。在逻辑上,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立法既是宪法实施的基本方式,也是宪法权利具象化的根本路径,同时还是立法机关履行宪法委托义务的基本路径。加强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立法,才能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