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型挂靠,是更有隐蔽性的挂靠施工行为,与接受施工方管理的内部承包行为有本质区别。虽然挂靠人对内独立承包工程项目,但是从外部效力看,即使挂靠施工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挂靠人的外部行为一旦具有连贯性、整体性和可信度,就会对被挂靠方产生法律效力,引发相应的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管制度、公章审核制度和工程现场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内部承包型挂靠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