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310份调查数据为样本,以农民工职业安全为因变量,以政府规制能力、劳资力量对比、安全法规执行程度、事故预防及监控程度、事故问责机制健全程度为共同自变量,构建了我国农民工职业安全社会层面影响因素的回归方程,逐步回归法结果表明:除劳资力量对比、问责公正性之外,其余变量对职业安全水平的影响均统计上显著;政府规制能力、事故预防及监控程度、安全法规执行程度、事故问责力度四个变量对职业安全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285、0.188、0.233、0.145。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扩展政府规制范围、精确事故预防效果、完善事故问责机制等政策建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