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曹沫之阵》“咠”字数见,有一例从“口”“印(抑)”声的异体写法,颇具文字学价值。“咠”可写作从“印(抑)”声,为“咠”“印(抑)”相通提供了出土文献中的确切用例,也为解决旧有疑难问题带来了重要启示。春秋器曾伯■簠铭文“印燮繁阳”之“印”,向无善解。今据安大简用字及相关资料可将其读作“辑”,“印(辑)”“燮”并训和,属同义连用。新出卫侯之孙书钟铭“燮■(辑)”、清华简《四告》“燮■”均可与之互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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