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大儒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凸显了道德主体与道德法则的内在统一,是中华民族“知行合一”传统的道德实践。“致良知”蕴含的良知即心之本体、致良知即依良知而行的双重内涵,通过知行合一体现出本体、工夫的融通,与个体的道德践履形成了立诚以复良知本体、依良知而行以树信的双向结合机理。王阳明的“致良知”,通过摒除道德主体的私欲障蔽,扩充善之德性,激发诚信自觉,为提升德性修养、培育诚信人格提供了思想资源和价值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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