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对广东省2020年空气质量目标影响的探讨

作者:汪宇; 区宇波; 陈多宏*; 陈诗琳; 赵燕; 翟宇虹; 梁家权
来源:环境污染与防治, 2020, 42(01): 120-128.
DOI:10.15985/j.cnki.1001-3865.2020.01.023

摘要

广东省2020年空气质量考核要求PM2.5不超过33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2.5%。在减排努力下,广东省PM2.5持续下降,2018年达到31μg/m3,但由于臭氧超标率日益上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欠佳。区域背景浓度上升、地形不利于扩散、高温时间长、热带气旋活跃、副热带高压影响持续时间长、天然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强度高等客观因素,加剧了广东省臭氧污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目标的可达性。当前以PM2.5防治为主,臭氧防治有效路径尚未明确,建议考虑影响臭氧污染的客观因素,使用参比状态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统计方法采用3年滑动平均,允许考核目标上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