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企业合规首先需要秉持法治理念来优化营商环境,分别构建行政合规激励制度和刑事合规制度,并在评估当下合规风险的基础上,框定合规计划的组成部分,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管,结合使用经验进行总结和调整。对于合规计划的司法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四起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要求检察机关发挥主导作用,由检察机关根据合规计划适用的实际状况,在统筹多方建议的基础上提供检察建议,并且融贯实体法和程序法,将合规计划作为认罪认罚判断的重要因素来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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