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自我披露意愿和信息使用价值方面分析了各方需求与内在冲突,讨论了各方责任主体的权责归属;以保护个人权益和加强信息流通与使用为目标,以处理和使用个人信息给个人带来的后果或影响为导向,构建了个人信息的生态体系;将政府、个人、信息收集者、信息处理商及信息使用者等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构建制衡机制和问责机制,维护个人信息生态环境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