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是刑事诉讼监督的建立健全与否,建立健全监督能力对于法律的维护和高效的运行,各类人权的保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由于体制并不是很完善,司法执行时存在不公平,如各级机关法律解读不同判定出现不同,办案时主观意识明显造成违法行为、人权不能通过法律有效保障、裁判裁决出现偏袒、量刑差距悬殊、出现瞒报等问题,目前法律的完善不能一蹴而就,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就需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行一定的完善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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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铁道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