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监督从传统模式向绩效监督的转型既是建立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财政管理流程的实践要求。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财政交换关系要求“税有所值”,意味着预算绩效化改革的内生性;委托-代理关系则要求对预算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预算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的配置可以反映国家治理的格局,由此构成了中国特色的预算治理体系;相应地,由预算绩效决策→预算绩效执行→预算绩效监督构成的预算绩效治理周期与预算周期同步运行,“预算-绩效双循环”成为财政监督与预算绩效通过融合实现转型的载体。在实践方面,山东省沂水县围绕财政监督绩效化转型,从组织整合入手,搭建了“金字塔”式协同治理架构,利用“五共”机制、在“双循环”关键环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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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