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伦理生活这个概念取自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它不仅是指客观存在的人类共同生活的方式,而且也是指一整套关于社会行动的规范。这个概念所涉及的领域包括实践哲学的两个面向(伦理学/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黑格尔有些暧昧地在俗成的和后俗成的两层意思上使用伦理生活这个概念。在黑格尔之后,俗成的伦理生活这一层被过分地发展,从而阻碍了后俗成的伦理生活这一层的发展。以哈贝马斯等人为代表的新法兰克福学派则吸取了之前的教训,进一步通过道德意识发展理论重构了黑格尔的这个概念,并将后俗成的伦理生活和主体间的商谈民主勾连起来,实现了实践哲学中两个面向(伦理学/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有效统一以克服俗成的伦理生活,以及进而实现一种普遍化的和后俗成的伦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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