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文艺组织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文化社会组织,逐渐成为文化市场主体的新生力量、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生力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力量、文化对外交流的补充力量。当前,从国家的角度看,政府及有关部门表现出对于新文艺组织治理的制度及平台缺失。从治理过程看,新文艺组织参与文化治理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从自身自治看,新文艺组织在自我治理过程中管理缺失。在我国"一核多元、多方共治"的文化治理框架下,推动我们党对新文艺组织的领导意志转变为国家文化治理方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对新文艺组织、扶持、引导力度;依法治文,推动文化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苦练内功,提升新文艺组织自治水平,协同推动文化治理现代化。

  • 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