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数字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弥补了传统金融体系在服务范围、信息获取等方面的不足,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减少了交易成本。对于城市的创新发展来说,探究这种新型金融模式是否有助于促进城市的创新质量以及通过何种渠道来促进,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基于2011-2018年274个地级市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分析数字金融对城市创新质量的影响、异质性,使用工具变量等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并采用中介效应模型分析内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数字金融通过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有效促进城市的创新质量。第二,数字金融对于城市创新质量的影响会因为城市所在区域存在差异性:数字金融的发展提高了中东部地区城市的创新质量,但对于西部地区城市创新质量的促进作用还未显现。第三,数字金融对于城市创新质量的促进作用依赖于互联网设施建设,对于低互联网普及率的城市来说,这种促进作用并不明显。第四,从影响渠道分析,发现数字金融一方面通过提高城市金融发展水平,降低了研发机构的创新融资成本,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创新质量;另一方面,数字金融通过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扩大了需求市场规模,激励了机构的创新意愿,继而带来城市创新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