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案评析

作者:王龙
来源:世界海运, 2019, 42(06): 46-48.
DOI:10.16176/j.cnki.21-1284.2019.06.009

摘要

<正>[提要](1)光船租赁合同虽没有严格的交接程序,但通过其他相应证据能够证明完成船舶交接的,法院应予认定。实践中船舶的交接经常出现未经严格的船舶交接程序,没有履行相关手续,产生争议后面临举证困难的情况,法院应综合双方证据作出判断。(2)合同的解除。光船租赁合同是由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光船租赁期间的管理、配备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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