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这表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前提下的改革,不是土地私有化改革,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目的。因此,如何在新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既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又能够建立更好地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目的的机制,颇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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