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国内外对于《纯粹理性批判》的研究存在着忽视、甚至是无视"先验方法论"的现象。作为与"要素论"相对应的第二大部分,"方法论"阐发了将此前"批判"的结果建构起理性大厦的基本原则,因而构成了整个批判哲学的"总纲"。作为"方法论"的核心,纯粹理性的"戒律"和"法规"与理性的两大立法(自然的立法和自由的立法)直接相关,因而关系到对《批判》的根本任务、康德形而上学的目标与建构、乃至整个批判哲学体系的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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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