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发[2019]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2月13日西安市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