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新污染物相关概念进行研究并分析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现状发现,当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生态环境标准不够完善、对新污染物底细不清、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公众与企业认识不足等问题,借鉴美国、日本、欧盟新污染物治理的“筛查、评估、管控”体系,提出构建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标准、持续动态更新名录、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加强群众宣传教育等完善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法治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