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撤县设区"改革推动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城市建设随着改革发生同步进行。以2007年-2018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研究对象,使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了撤县设区对于我国城市建设的影响,结果发现,撤县设区改革可以有效推动城市建设,并且具有5年左右的动态促进作用。撤县设区改革之后,城市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企业为推动主体的房地产建设和工业建设等方面,而以政府为推动主体的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则在改革实施后的第3年才开始明显提升。潜在的政策建议是,政府统筹市政设施建设时需要缩短政策时滞,更快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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