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占有及其保护制度进行了规范,与占有诉讼制度相关的还有《民事案由规定》,其第三部分物权纠纷下设二级案由占有保护纠纷,并且细分为四个三级案由。通过对近年司法实践中占有保护纠纷案件分析,以各类占有保护纠纷案由立案的占有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缺乏程序法规范,导致占有纠纷与本权纠纷适用相同的审理程序,没有体现占有诉讼能够快速解决纠纷这一特点。所以,仅凭实体法中占有保护请求权解决占有纠纷是不够的;为了更好地解决占有纠纷案件、区分占有诉讼与本权诉讼,从民事程序法的角度对占有保护制度进行规范、细化,构建独立的占有诉讼制度,在此基础上将占有诉讼进行类型化,区分狭义占有诉讼和广义的占有诉讼,为占有保护纠纷类案件的解决提供程序法规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