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相关标准规范对"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的监控信号"的要求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规定,轿厢在满足第7.7.2.2条的区域内,允许轿门开启运行,包括:a)在开锁区域内满足预定条件的平层和再平层;b)满足预定条件的轿厢对接操作。除了上述情况,包括紧急电动运行和检修运行,以及配合旁路轿门操作的紧急电动运行和检修运行,只要轿门处于非闭合状态,都是禁止运行的。轿门开启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