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以智能投顾为代表的智能金融逐步在证券投资领域应用。然而,目前智能投顾在证券投资领域的市场准入法律不明确,算法往往具有非透明性,全权委托的业务模式也与现行法律存在冲突,电子合同具有虚拟性和强势性等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应明确智能投顾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运营商的算法披露制度,确立全权委托业务的合法性,并建立电子合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