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时代下维护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平衡已成为我国立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虽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已经拥有了信息保护的基本法,但个人信息传统保护框架的失灵依旧会阻碍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保护框架失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可识别性界限的模糊、传统隐私制度的漏洞以及尚未确定的匿名法律标准。因而,优化个人信息保护框架应当在司法方面明晰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判定路径、将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进一步剥离并选择适合我国的匿名标准的立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