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在策划侵占中国东北过程中,就占领中国东北后的军费政策提出"本地筹措为主,日本政府适当补充"的主张。事变后,日本政府把在一般会计项目下支出的"满洲事件费"作为镇压中国东北人民的军费。伪满政府在保证伪军队军费开支的同时,还以"国防费分担金"的名义分担日本关东军占领中国东北的军费开支,这就决定了在日本关东军严密控制下的伪满洲国军费政策的从属性和傀儡地位。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关东军在中国东北的军费开支被纳入"临时军事费特别会计",成为其对外侵略战争总体军费体系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