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损害赔偿长期以来一直是侵权民事法律领域的热点。本案中,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线杆倾倒,导致法院认定线杆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事实上,在物件损害案件当中,优先选择所有人还是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直是法学理论界的争议问题。本案代理律师从线杆倾倒的原因力出发,论证了使用者即物件管理人是损害赔偿的优先责任主体,深层是线杆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分担问题,司法判决对于这一问题有一定的导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