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善长少年时代即随朱元璋南征北战,虽未有摧城陷阵之劳,却多运筹赞画之功,是名副其实的开国功臣。然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李善长以胡惟庸党诛,连同其全家七十余人一并被处死。后世对于李案的评价,似以视其为冤狱者居多,但也不乏态度较为模糊、中立者。对李善长案的评价之差异,较为直接地反映出了评价者的立场和思想观念,并为多角度、全方位地看待该案提供了佐证和启发。因此本文将在梳理和比较的基础上,对评价观点进行深入探讨,并阐发相应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