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并于2017年12月27日延长授权至2018年12月31日,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三年来"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