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发[2020]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同时废止。2020年1月8日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一、前言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