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黑政办规[2018]5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