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学生来到学校读书,校方除教书育人外,还要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身心健康。否则,就是失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校内学生受伤的案件作出判决,限被告人鹰潭市某学校在判决生效30日内,赔偿原告姚某后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66977.83元的80%即53582.2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