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数字资源引进是公益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重要任务。随着数字资源的集中化以及著作权交易模式的复杂化,公益图书馆与商业性学术数据库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公益图书馆如何应对数据商的合同压制、技术限制,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现实话题。[方法/过程]从数字资源引进协议中数据商对公益图书馆的具体限制入手,分析现行法律可提供的救济,并对商业性学术数据库优势地位的形成及其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结果/结论]商业性学术数据库优势地位的形成,是技术、政策、经济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法律的调节作用有限。图书馆要化解困境,就应当注重技术、市场等其他因素。其中可倚仗的外力干预包括发展开放获取、调整评价体系、联合学术抵制、引入多元竞争等方式,来弱化商业性学术数据库的市场集中度,倒逼其调整商业模式。公益图书馆自身也可通过发展图书馆联盟、探索新的资源采购模式、优化馆藏资源结构等手段增强自我博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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