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江苏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起将首次实行全省统一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以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苏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目录》明确,自2021年起取消市、县级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的集采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