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发[2020]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0]74号》要求,市政府对2020年9月30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