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作为一种舶来品,在我国发展缓慢且有限,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应对实践中出现的因授权不充分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案件难免有些捉襟见肘。关于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我国目前主要存在立法态度不统一、立法范围不广泛等问题,我们可吸取域外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的先进经验,通过确立默示许可制度法律地位、明确适用范围及保障著作权人相关救济权利等举措,完善我国的著作权默示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