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办城市合同》系奥运会筹办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签约主体包括合同生效时尚未成立的奥组委,而奥组委加入合同并承担义务可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从形式上看,该合同系格式合同,条款具有广泛性、持久性,主体不平等性等特点;从实质上看,该合同具备类似于委托合同和行政合同的特点。《主办城市合同》的本质体现在4个方面:公私混合、兜底条款居多、规则化趋势和溯及既往地适用。它的特点是合同条款多为主办城市及国家奥委会设置义务。从维护主办城市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厘清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合同的知识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奥组委作用,完善合同义务传递;针对奥运立法秉承审慎态度。今后的奥运会...

全文